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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溪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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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红~

我一直知道自己体内住着一个人,只是那一天当她真的与我面对面时,我还是吓了一跳。

那是一个春天的黄昏,我正在屋门口托着腮出神,天边的晚霞一层一层变淡,天光也渐渐暗下来,我闭上眼睛,眼睛里留下了晚霞最后的红色,我睁开眼,发现她在我面前。

她的鼻子几乎对着我的鼻子,我吓得向后一跳。

“我决定出来见你了。”她伸了个懒腰,对我说。

“出来?”我惊疑未定。

“你难道不知道我一直住在你身体里?”她的眼睛睁得比我还大。

“哦,原——来——是——你!”我心中有石头落地的感觉,一切猜疑的思绪纷纷聚拢来,在此找到归宿。



我一直知道自己身体里住着一个人,有时候,她跟我想法一致,我就象增了一倍的力气,平常能提一桶水,这时便能提两桶;有时候她跟我闹别扭,我明明想端起一碗水,却偏偏将碗碰到地上打碎,在我懊恼不已的时候甚至能听到她偷偷的笑。

“你终于出来了。”我盯住她的脸,想看清她的样子,却怎么也看不清,是暮色太浓了。我只能感觉到她是一个女孩子,不停在我身边动来动去,象风。

她伸手塞给我一个纸包,我摸了摸,象是花籽。

“种在房前吧,那片空地刚好合适。”她说,说完打了个哈欠。

我回房将花籽塞进枕头底下,渐渐也觉得倦了,该睡了。

我最后的意识听到她说她叫爱情。

见到她的那一天,我刚好满18岁。



我的工作是木刻,祖传的手艺,因为屋后有取之不尽的黄杨树林。黄杨木刻的是一种面具,说不清是什么,样子有些威严,仿佛来自久远的图腾。

爱情给的花籽当年就开花了,是白色的,圆鼓鼓的花苞,半开未开的。

我很喜欢这些洁白如雪的花朵,因为它们有沁人的清香。爱情说它们叫玫瑰,我问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爱情说没什么意思,就是叫这个名字。



就是在芬芳的玫瑰园前,爱情遇见了她的第一个男人。

那男子有一双火热的大眼睛,我伸手遮挡他的目光,仿佛不胜阳光的照耀。我心中有点懊恼爱情借我的身体与他相见,要知道,她是不能随便见生人的,她只肯与我安然相对。

“多美的花呀!”那男子深情地感叹。

“多美的女孩呀!”当他抬头看到我时,也发出深情的感叹。

“我叫热情,你呢?”他向我伸出手。

“说话,说话呀,伸手,伸手呀。”爱情在我体内叫嚣。

我看到自己的手被那男子握在手中,我听到他说给爱情的如火的情话传入我的耳朵。



我的黄杨木面具在这一年添了一抹热烈的色彩,使那张久远的脸谱仿佛活了一般。

事实上,我几乎没有时间刻我的面具,我得陪她和她的热情去花前月下,去听风听雨,去闲数落叶,去坐看云起,总之是去走无数的路和听无数的情话,好在我18岁的身体永远不知疲倦,但那些缠绵的句子还是让我不相信是自己说出的,热情眼里的火越烧越旺,那一年冬天,我第一次不怕大雪的寒冷,如火的热情在身旁,热情建议我们去打雪仗。

我一边团起大大的雪球打他,一边向爱情抱怨道:

“有了男人就可以当饭吃了吗?我今年都没有卖出几个面具,我要饿死了。”

爱情说:“不怕不怕,我帮你趁年前赶制一批,人们就是在这段时间买面具,留着上元灯节戴的。”

我一听有道理,沉吟一下,对爱情说:“你可要说话算数呀。”

“一言为定!”爱情信誓旦旦。

“你在自言自语什么呀?”热情忽然窜过来,问我。

“没什么呀!”因为有了爱情的承诺,我冲他妩媚一笑,我看到他眼中的火熊熊燃烧起来,糟了,他抱起我,一连在雪地上转了二十八个圈,还没有放下,他把我横抱起,走回房间,放进铺着暖暖的棉垫的藤椅中,然后他劈里啪啦劈起柴,生起旺旺的炉火,我的屋子从没有这么暖和过,炉火映得窗上贴的年纸分外得红,我想雪地里的人望过来一定会把整个房子都看成红的,我的红房子,在雪地里是多么美啊!一种异样的感觉涌起在心中,就好象,那一次在一棵黄杨树上第一次吃到蜂蜜,啊,甜甜的蜜的感觉,我也开始有点喜欢男人了。

热情将我紧紧抱在怀里,在他如火的怀抱里衣服是多么累赘和多余啊,一件一件脱下来,一件一件,散落在房间,房间里忽然充满馥郁的花香,是玫瑰的香,我看到自己的身体与热情纠缠在一起,在花香中摇曳,我听到爱情发出心满意足的叹息。

爱情信守诺言,帮我做了很多很多面具,我的面具就是在那时焕发出一丝热烈的神采的,那一年,我的面具卖出去的特别多。



可是热情是多么不长久啊!

春天白玫瑰开放的时候,再也看不到他痴痴的注视了,他在不停的唠叨:

怎么全是白的啊!

怎么全是一样的啊!

怎么这么单调啊!

春天是百花盛开的季节,山前是繁华似锦,山后是如火如荼,山的那一边,更不知道是怎样的春光呢!热情很向往。

我冷眼看爱情变得焦躁不堪,在热情离开的那一天,她砸坏了我所有的面具,纷纷黄杨木屑破碎在脚下,爱情失声痛苦了,我忍不住自己身子的抽搐。

我所有的好言相劝她都充耳不闻,她甚至不再开口说话,她会用幽怨的眼光凝望远山,望穿秋水也望不见热情回归的身影,她会拖着我沉缓的步子在曾经的花前月下徘徊,奈何记忆都是破碎如黄杨木屑的,再也拼凑不起。

不晓得这样过了多久,她开始玩命地帮我做面具,我知道,她是在用忙碌冲淡记忆,只是那些做出的面具,都是一副忧伤的样子,这一年,我的房间挂满哭丧着脸的黄杨木面具,无人问津。我和爱情靠采摘野菜和山菇维生,都变得消瘦不堪,只有房前的白玫瑰洋洋洒洒开着,日复一日,洁白如雪,不知忧伤。

不晓得这样过了多久,只知道,许久没有人敲门,买我的面具了。



有一天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我有气无力地问。

“我,买面具的人。”声音轻柔的如远山的呼唤,如一缕清风吹入我的耳朵,爱情抬起头,眨眨眼睛,我打开门。

“小姐,听说你这里有面具卖?”清瘦的年青人如水的眸光落在我脸上,不待我回答,他看到了满房间挂着的忧伤的脸谱。

他不知不觉移动脚步,一个一个,去细细打量。

良久,他叹一口气,“多美的表情,多真实的忧伤啊!”两行眼泪顺着他的面颊流下。

“想要多少,随便拿吧,给不给钱,随你。”居然有人懂得,我心中足以欣喜,一阵激动涌上大脑,是太虚弱的缘故吧?我身子晃两下,倒了下去。

醒来后觉得喉咙里有热热的鸡汁流下,贪婪地再喝几口,才睁开眼睛,那如水的眸光露出关切的神情,脸色却憔悴不堪。

“你终于醒了。”他说。

我闭上眼,问潜伏在体内的爱情,“你醒了吗?”

“嗯。”她哽咽地答应。

一滴泪顺我的眼角流下。

原来他是商人的儿子,来帮父亲采买面具,据说他居住的地方,人们喜欢戴面具,戴面具的时候,居然比不戴的时候还要多,因为他们经常需要与人面对面的交谈,尤其谈生意的时候,越是有利可图心里高兴,脸上越要做出苦不堪言的表情,有时候做不象,那还不如戴面具。因此他一看到这些面具就喜欢上了。

他居住的地方,叫城市。

他边说边剥了一瓣橘子放进我嘴里。

“谢谢你。”我终于说,“还没问你的名字?”

“我叫温柔。”他说。

温柔活得很无奈,但这并不妨碍他善良的本性,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和我深藏体内的爱情,他将房间打扫干净,又布置得焕然一新,白玫瑰被插入淡绿的陶瓮里,散发出沁人的甜香,旧窗纸拆掉,换上如烟如霞的粉色窗纱,虽然那一室脸谱依然忧伤,然而映上淡淡的霞光,那忧伤中也仿佛蕴涵了一丝难以言传的希望,那忧伤变得美丽了。

尤其难得的是温柔做得一手好菜,他说在城市里竞争很厉害,每个人都要学多点一技之长,他边说边端上热气腾腾的萝卜丝鲫鱼汤、麻辣豆腐和冬菇炒腊肉。

“好香啊。”我说,爱情在体内蠢蠢欲动。

“你用了什么特殊调料吗?”

“有啊。”他笑咪咪。

“是什么?”

“就是——温——柔!”他说。

我知道了,温柔是他的武器,温柔才真是他的一技之长。



我几次三番劝说爱情不要轻举妄动。

“你难道还想受伤害吗?”我对他说。

“他那么温柔,怎么会伤害我?”她振振有辞。

“可你喜欢他吗?他只是温柔,他的真性情早淹没了,在他生活的地方,真心早磨蚀掉了,他已是个不完全的人。”

“你会再次失望的。”我对爱情说。

“可我只想……”爱情斟酌了一下,用了这样一个词:“恋爱”。

“我只想恋爱。”她重复道。

我说不行,我将她推回体内。



与温柔相处的气氛和谐而融洽,我们自然而然在一起了,我不忍心他每夜蜷缩在那把藤椅上睡觉,他的拥抱柔得象水,亲吻如风拂水面,他根本不曾惊动体内的爱情,爱情也没有再折腾,静静地看他的脸,心里不知在想什么,只是在面对温柔的时候,爱情让我的动作也变得轻柔了,温柔出门的时候,她让我用轻柔的手指触摸玫瑰花瓣。

“感觉到什么呢?”她问。

“忧伤。”我说。



“唉!”她叹了口气。

她建议我将做面具的技艺传给温柔。

“他做的面具,一定比别人做的好,即便戴在脸上,也是真诚的。”她说。

我接受了她的建议,她不知道,她遇到的第三个男人,就叫真诚。



很快就到年关了,温柔在冬天第一阵风起时起程,我和爱情送他到路口,他雇的马车上装着沉甸甸的面具,他心里装着沉甸甸的做面具的技艺,他是心满意足的。他充满了一种使命感,使他成熟不少,我感到他身上有一种美好的品质使他有能力来长久地慰籍生命中的不幸,一如他慰籍了我和爱情,我为自己将做面具的技艺传授给他而高兴。

温柔走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在玫瑰花开时轻轻地触摸它的花瓣,感受那种叫忧伤的东西绵绵密密充满心底,此时爱情变得很安静,静静地趴在我膝上如一只猫。

不知不觉,我过了20岁。



他答答的马蹄声响起在我房门口的时候,又是一个绚烂的花季。

他说是白马引他来到这片白玫瑰面前,他说从没有见过这种花,这种洁白如雪的花,他的白龙驹是多么喜欢啊!

“你自己不喜欢吗?”我淡淡道,心里波澜不惊。

“我不知道啊。”他摸摸自己的后脑勺。

我转身回了屋。

第二天,他又来了,答答的马蹄声响起,在院前徘徊。

第三天,第四天……,他自看他的花,我做我的面具。

直到有一天,没听到马蹄声,他敲响我的房门,门外站着他自己,他认真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我发现,我自己也喜欢那些花。”

我哑然失笑。我从他的眼神里发现了某种东西,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此时若有山崩、有地裂、有雷声阵阵、大雨倾盆、海潮汹涌、惊涛拍岸……,我都将不惊,因为我看到了他眼中的坚毅,如果有某种感觉浮现在我脑海,那概括它的只能是一个词——地老天荒。

我转身回房叫醒了爱情。



爱情与他的交往完美无瑕。爱情没有兴奋,也没有悲哀,脸上只有淡淡的笑,爱情告诉我,他的名字叫真诚。

爱情决定搬走了,住进他的身体。

有一天,我听到爱情说:“我给你改个名字好吗?”

“随便你,”真诚说,“反正是给你叫的。”

“我给你改名叫信赖。”

“好啊。”

爱情高兴的拍起手。

我知道,爱情找到了她的归宿。爱情的归宿是信赖。



信赖是个将军,将军的职责是打仗,爱情当然决定陪伴信赖一起出征,在出征前,她要做他的新娘。

她采下所有的白玫瑰,她去街市扯了白色的绸缎,做她的嫁衣。

“为什么呢?”我问,“别人都用红色。”

“不知道呀,”爱情甜甜道,“自己心里喜欢。”

“总有一天,她们会发现白色比红色更美。”

我不知道爱情的预言有没有成真,我想,也许红色是给别人看的,白色才是给自己看的。也或许,这是一种回归吧,18岁,我初见爱情,应是一个白衣的女子吧,最起初的纯真与美好,真爱的回归,那时她给我一包白玫瑰的花籽。



爱情临行前美得如诗如画,将军的金甲映着她的白纱,白玫瑰的花冠戴在她的黑发上,笑靥如花。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无言地问。

“不回来了。”她笑。

“怎会?除非你死……”我伸手握住要出口的句子,怎么回事?在这样的日子?怕?怕一言成谶?

“不回来了。”她笑。白马腾蹄而起,她回头。

爱情回头,

爱情回头,

爱情回头,

爱情回头望我一眼,一眼就是千言万语,她最后看我,她最后一次对我的回顾了,我竟然想不到,也说不出什么。意识不到爱情是在离我远去。多年以来,她已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甚至她已经是我,纵然事实就在眼前发生,我亦没有足够的理性把它当作事实。

事实就是,盛装的,幸福的,如诗如画的天使般的爱情在离我远去……



很多年以后我回想起爱情蓦然回首的表情,我知道,她已经什么都知道了,她知道自己会死去,她不会让将军在战场上为一个女人分心,她选择在死前拥有一个辉煌的结局,一段圆满的真爱。甚至可以说她的生就是为了等待这种结局的到来,为真爱而死去。

我想清楚这一切是因为我听到一个类似的故事,故事里的霸王同样是一名将军,在战场上,他心爱的女子从容地自刎在他的面前,她最后望了他一眼,说了一句话:“我比较喜欢这样的收梢。”那是怎样的眼神啊?它让我想起爱情临行前的眼神,它让我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我仿佛看到,爱情白衣的身躯,在缓缓倒下,倒下……

有魂灵从我体内升腾而出,是爱情的魂灵,她的身体走了,魂灵还暂时留在我这儿,此时魂灵升腾而出,是要与她相会的吧?那么说,她真的去了……

我的胸口一热,一口鲜血喷薄而出,喷在房前的玫瑰花瓣上。



那一年我22岁。

爱情死了,我一个人面无表情的活着,我再也无法在与爱情一同生活过的房子里呆下去,我收拾了简单的行囊,锁好门,开始上路。

有一天,我在一座山上发现一块石头,阳光下,石头的纹理中透出淡淡的光芒,我用我的刻刀打开石头,发现了其中更晶莹的石头,白色的,接近无色的白,不由自主,我开始发狂地雕刻,手指磨出血,滴在白石上,我并不在乎,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刻好了一样东西,我将它拿到阳光下,吹去浮尘,眯缝着眼睛打量,原来,我刻的是一朵玫瑰花,白色,有淡淡的红,那是我的血迹。一股悲哀涌上心头,我想起房前的白玫瑰以及我胸口的鲜血,我开始到处寻找这种石头,我喜欢它玲珑剔透的质感,我觉得,它更适合做我雕刻的材料。

后来人们告诉我那叫玉石。

从此,我开始了我的玉雕生涯。

我雕过的玉石有奔马有异兽有花有叶有佛手有茄瓜有环有佩有寿桃有如意,只是,我再也没有雕过玫瑰。



当我来到这座山的时候已不知走了多远。这座山没有名字,这里的人管自己住的房子叫庐,那是一座座沿山而建的白茅草的小房子,象戴了一顶顶白色的雪绒帽,可爱极了,我因此管它叫庐山。

当地人请我帮他们雕一座玉佛的头像,安在金身上,承担对他们永久的庇佑,我答应了,开始工作。

佛头完成时我才意识到自己雕的是谁,那是爱情。

那张脸清晰明媚又变幻不定,那是我始终未曾看分明的爱情的脸,那是离我而去的爱情。

人们说完美极了,那变幻莫测的光韵正是属于佛的神秘与华彩。我一笑离去,我决定回一趟家。

我在回程中遇到一个游山的年青人,他兴致勃勃地四顾山景,口中吟哦:“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下边呢?”我问。

他沉吟片刻,脸红了,“还没想起来。”他不好意思的说。

我继续前行。

我在离开庐山三百里后听到附近的城镇正流传一首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知道,那年青人最终看到了我雕刻的佛头像,他一定感慨不识其真面目,就象没有任何人知道,他这首诗描写的,其实是爱情。



还未到达我的屋子,已闻到馥郁的花香,不再是那清新的幽香,而是绵绵密密、扑鼻而来的浓香,我飞奔而去,那满园如火如荼盛开的玫瑰,已成血红。

我喜欢阳光下它们夺目的红色,这一天,我24岁,我给自已取名叫玫瑰红。

据说,很多年以后,人们用这种花,表达爱情。


盈盈春雨
[楼 主] | Posted: 2006-04-05 19:25 顶端
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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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 我冬冬哦
[1 楼] | Posted: 2006-04-05 22:09 顶端
地狱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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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女啊 好文章
[2 楼] | Posted: 2006-04-05 22:54 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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